既然总归是要嫁到蒙古去,除却银钱奴仆,这有感情的到底是不一样。
朝轻笑了笑:“嫁人对于女儿家来说不亚于二次投胎,我不过是一旁瞧着而已,称不上心善。”
三福晋的闺名正是福音。
“一旁瞧着就够了。”
三福晋感慨一句,刚想叫着朝轻去跑两圈,只见大格格骑着的马不知为何发了疯,朝着她们两人冲来。
“小心!”
当一片空白的大脑恢复记忆时,三福晋只看到那匹疯马的脖颈上插入一枚金簪和一柄不知从何而来的匕首。
“大嫂,你……没事吧。”
朝轻抹掉箭在眼边的鲜血,散落的一缕头发垂在耳边滴落着点点鲜血:“没什么大事,先送大格格出去。”
三福晋咽了下口水,大嫂这一身鲜血的样子,看着可比脸色苍白的大格格有事多了,但她不敢劝。
她们这边的骚乱反而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更何况还有朝轻那一身的鲜血简直是让人给险些瞪掉眼睛。
“这真是大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