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探监

新黑社会 雁平 1360 字 3个月前

“行了,人先带回去吧!”杨卫民说道。

涛涛和余大宝随后都被关进了禁闭室,而涛涛当天晚上就被放了出来,回到了二大队。

冯队长回到办公室,将事情的整个经过进行了一番适当的渲染后,写成了纸质报告,并上交给了杨卫民。

杨卫民对报告又适当的修改了一下,让冯队长重新再做一份。

杨卫民拿着这一份全新的报告,组织监狱的狱警和刑罚执行科开了一个会。

对于在押犯人余大宝错误操作巡逻电瓶车撞监区大门的整个经过,监区领导在监狱长杨卫民的带领下进行了一个整体的梳理。

关于大家的众说纷纭,杨卫民最后给出的意见是,虽然犯人余大宝属于错误操作巡逻电瓶车,并非有意越狱。

但是,犯人王海涛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还能勇敢制服余大宝的行为,应该值得宣传和奖励。

根据对涛涛服刑期间的优良表现,和对这次突发事件的处置,京海市长丰监狱最终决定对涛涛记重大立功一次,并提请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涛涛实行减刑,建议减刑期为两年。

整个事情的经过和减刑申请内容,被张贴在了长丰监狱的监区公告栏,实行为期七天的对外公示。

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长丰监狱的申报后,调阅了涛涛的案件卷宗。

三天后,关于《京海市长丰监狱在押服刑人员王海涛减刑》的申报被驳回,并提请长丰监狱对材料作申报减刑的理由补充。

杨卫民看着被驳回的报告,赶紧给徐国华打去了电话。

在将所有情况告诉徐国华后,徐国华联系了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庭庭长许博生。

许博生去了解了相关情况,将驳回的原因告诉了徐国华。

徐国华把许博生的话捋了捋,随后跟杨卫民通了电话。

“喂,老杨,你这个申报材料不完整啊!”

杨卫民一皱眉头,骂道:“去他妈的,我这个材料还要怎么样才算完整?”

徐国华说:“我说,你记,你先找张纸找支笔!”

杨卫民打开记录本,“嗯”了一声,说:“你说吧,我记着呢!”

徐国华清了清嗓子,理了理思绪,说:“我监区自从1984年建立以来,第一次发生犯人越狱行为。在押服刑人员王海涛非重刑犯,且能在第一时间勇敢制服越狱的犯人余大宝,为本监区的在押服刑人员树立了正面且积极的服刑规范向导。”

“服刑人员王海涛,为我监区发展检举揭发越狱等违反服刑管理条例的行为,树立了良好榜样,特此提请给犯人王海涛记重大立功一次,减刑两年。本提请符合《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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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来了吗?”徐国华问道。

“写下来了,我重新弄吧!”杨卫民说。

“行,费心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