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冠军骑士

摩尔人的势力虽然已经有些萎靡不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加上背后摩洛哥等国的支持。

那里本就是十字军前线,再抽调多少力量去往圣地,也不现实。

几轮战斗和观战下来,洛萨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有钱的骑士实力便越强。

有两位来自伦巴第的富裕骑士,甚至已经穿上了这个时代十分稀罕的半身板甲(非史实),对手连破他们的防都难。

即使刨除装备的因素,富裕骑士依旧普遍更厉害。

一方面他们平时吃的肉食更多,体质更强。

另一方面,他们还能请更优秀也更昂贵的骑士教练和剑术教练,或者干脆就是家学源远,具备某种武技传承。

穷文富武,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道理。

好在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本就是个武艺高强的骑士,再加上他从十字军战争中夺得了不少财富,使得洛萨也勉强能归属于“富骑士”的范畴。

...

终于,参赛者越来越少。

洛萨的休息时间也越来越短,往往他刚击败对手退场后不久,过个两三轮,就又要重返战场。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张弓,弓弦绷得越发紧了。

汉斯的战斗经验还是太少,虽然属性不弱,仍在击败了三名对手后,遗憾告负。

所幸对手也没占据太大的优势,将其击败后没能乘胜追击,只能勉强保持站立,所以也没索要赎金的余地。

汉斯三胜,赢得了三十枚成色不一的苏勒德斯金币,败者身家都还算不菲,决定掏钱来赎回自己心意相通的坐骑和宝贵的盔甲。

而洛萨的运气就差远了。

他的对手大多数都是些穷鬼,靠着武艺和运气,一路跌跌撞撞闯进来,即使胜了,能挣取的赎金也十分有限。

洛萨甚至收到了成色发黑的第纳尔银币,这说明其中的银含量简直少得可怜。

不过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对方的报价。

他也不想太过悭吝,非要把对手身上,那质量一般的陈旧铠甲扒下来,把场面弄得太难看。

慷慨的名声对于一位骑士而言是很重要的。

太过锱铢必较,很容易被在场的骑士和吟游诗人们,传颂出“阿尔高的犹太人”“阿尔高的夏洛克”这样的绰号。

当然,现在还未到文艺复兴时代,还没有经典的“威尼斯商人”一书发行。

到了倒数第二场的时候,无论是洛萨还是对手,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

受限于体能的消耗,两人都失去了速战速决的把握,只能一次次进行武器,盾牌,甚至是身体的碰撞。

终于,洛萨捕捉到对手的一个疏忽。

一记盾击,撞开了对手的盾牌。

反手用剑柄砸在对方的头盔上,震得对手七荤八素之际,直接摘下了他的头盔,一记头锤,将对手击晕当场。

终于赢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