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咯,吃饭饭咯,耶。”
林鹿刚给小姑娘穿戴好,小姑娘便迫不及待的举起她那小短手,握成拳状,高举过头顶,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对于身为小吃货的她,吃好吃的无疑是最开心的事了。
其实林鹿是想自己做的,但是奈何这具身体实在是不会做饭,所以家里并没有准备什么食材。
这也导致了林鹿纵使有万般能耐,也是无米之炊。
“出发,咱们吃饭饭去喽,爸爸要带果果去吃大餐!”
林鹿也有样学样,一手抱着小姑娘,另外一只手高举呼喊。
“咯咯咯咯……”
小姑娘的小声软软的,痒痒的,轻轻挠在了林鹿的心上。
嗯,很舒服,很暖和!
……
作为一个富二代,怎么能缺少豪车呢,林鹿走到车库中,发现停着三辆车。
一辆百万级别的路虎揽胜,只不过后面被林鹿改装成了适合婴幼儿坐的样子。
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911,很是拉风亮眼,毕竟也是个风骚的主。
还有一辆最贵的兰博基尼Aventador,通体天蓝色,将近700万的价格足以令很多人望而止步。
三辆车加起来总价值过千万,这让林鹿不由暗自咂舌,还真是个奢侈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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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两人是出去吃饭的,并不适合开超跑出去。
可是林鹿发现这辆路虎好像更耀眼,因为车身是粉色的。
这么霸气的车子,却配上了如此那个啥的颜色,怪有冲突美感的。
只是因为林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