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县委常委会的处分决定

政法委书记徐留金:“我也同意梁县长的意见。”

县委办主任贾文忠:“我也同意梁县长的意见。”

组织部长苏东升:“我也同意梁县长的意见。”

统战部长、常务副县长、常委副县长、武装部长四人也相继表态同意梁县长的意见。

陈书记见十人意见一致,便做总结性发言:“既然大家意见一致,就没有必要举手表决了,一平书记,会后你们就开始着手吧。

还有一事,双河乡党委书记蔡昆生同志、纪委书记孙林同志、党政办主任冯玉婉同志,这是十三名党委委员中,唯有他们三人都能做到洁身自爱,没有同流合污,虽然值得表扬。

但是,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书记蔡昆生和纪委书记孙林,在主要且关键的领导位置上竟然没能阻止窝案的发生,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大家讨论一下该怎么处分他们。”

经过讨论,对孙林和冯玉婉的作出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过大家举手表决,双河乡党委书记蔡昆生在任职期间,领导能力不足,管理不力,对双河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犯如此严重错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决定对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调离双河乡。

双河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张华,暂时代理双河乡党委书记职责,主持党委工作。

会议很快就结束了,竹林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反贪局立即展开行动,对审计报告中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审查、传讯。

下午四点半,五辆中巴车在数辆小车的带领下驶入了双河乡政府大院,一队队穿着便装和检察院制服的工作人员走进双河乡党委政府和二级机构的各个办公室,将名单中六十多人除了在外开会的副乡长郑花蕾和综合执法队的队长赖玉堂二人外,全部带上了车。

一辆辆车迅速驶离了双河乡。

巧合的是,竹林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率领两名警察,也在此时来到了双河乡,将双河乡派出所所长徐国强带上督察大队的警车,车子随着乡政府出来的车队也向着县城驶去。

警车内的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看着前面行驶的一队中巴车纳闷:双河乡政府在组织干部职工元旦节旅游吗?这也太早了点吧,还有三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