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理解,应该是不是四个人,更不会是三个人,而是五个人,姓徐的警察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当然我这没有什么证据!”
“人死之后在现场找到的,一把生锈的手枪,号码就剩下后三位了,已经不能够肯定就是2001年丢失的手枪!”
“我就不明白了,在香港一些玩具天上转一圈,就可以组装一把自制的手枪,通过射击协会就能够搞到子弹,为什么还要冒这样的风险?”
“如果说是为了钱,他可以继续进行抢劫,如果为了报仇,那么这里面又有什么说法?”
“如果有五个人,三颗子弹,利用先发制人,迅速干掉一个,然后另外两个人控制住,最后在杀死另一个警察,这种情况还是符合犯罪心理学的,一挑二,我不太认可!”
“二打二我也不认可,我觉得没人这么傻,再狂妄的人也不能够做出这样的行为,再加上本身又是一个警察,经过严格的训练,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还有一点,有一个警察活了下来,他说,现场只有三个人,是不是说他在受伤之后,没有看到另外两个人。又或者说三个人本来计划共同犯罪,其中两个人就商量好啦,为的就是让第三个人背黑锅!”
“任何既得利益者,为了保护自己得到的利益,肯定要进行阴谋手段,那么我们想问,究竟谁是这三起案件的既得利益者?”
“好像没有人能够得到好处,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历史上有很多谜题都是这个样子。”
王珊珊的大哥就不这么认为,但是自己又没有话题反驳,于是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过来大概10分钟,大家正在吃烧烤的时候,又上了一个人,这个人穿着一身警服就上来了。
看样子是刚下班,大概40岁左右,王珊珊的堂哥就这样介绍,“来大家认识认识,这是我发小,你们可以称之他为F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