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的林志华跟其风格有很高的相似度,不同的只是年轻了十几岁。
他之所以这么急着录制出来,就是因为太喜欢这两首歌了。
更重要的是两首歌都极其的符合他的嗓音和演唱风格,说是为他量身打造也没有人会质疑。
据说他刚得到这两首歌后,给经纪人打去了电话。
对方听到了他的哼唱后,就迫不及待的要求他马上在内地录制出来,最好还要有方源在一旁的监制。
这个人是林天王在音乐方面的经纪人,本身就是港岛很著名的音乐人,林天王发行的十几张专辑里就有不少他写的歌。
所以这个人能一耳听出来这两首作品的优劣,以及未来可期的市场传播率,这么急着录制也有他的态度原因。
原本方源自己也要录制新歌的,因为这种情况,不得已推到了明天。
他的新歌是英文歌,为了配合自己的海外委托代理业务的正式合同的签署。
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回击西方市场关于他只会模仿,跟不上新潮流的原创能力的被质疑。
这首歌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以他目前的情况,选歌的首要条件是流行性而并非艺术性。
唯有像在内地一样,先把自己的金牌制作人的名气打出来,而后才能做其他的考虑。
该曲可是地球上播放率最高的歌曲之一,全球排名位列前三,可见它的易于流行度到底有多恐怖。
而且原曲可是获得过格莱美大奖的,他相信这一世也能获得同样的荣誉和市场地位。
为此,方源事先让六月荷乐队准备了管弦乐队的部分乐手,可惜今天没有机会录制了。
不过他并不着急,距离电影的正式开拍还有几天,多在楚京滞留一天完全没有问题。
当天晚上,早早回去打探消息的杨华容才打过来电话:“你的那首歌目前看来留用的概率极大,不过一下午的会议上并没有能够敲定,说是还要报请主管单位的认可,你先别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