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这解释多么牵强,总比一头跑得跟豹子似的黑熊来得可信。
凯奇替尼克合上了瞪大的眼,站起身望向熊猫咆哮过的方向。
“不管是丢枪还是真有头豹子般快的黑熊,今天我们都要逮住它!”凯奇坚定地说。
拿枪男下意识回应:“那黑熊已学会伤人,要活捉怕不容易。”
凯奇瞥了他一眼,眼神冷淡无丝毫情感:“从现在起,我只要那黑熊,死活都行!”
拿枪男眼睛一亮:“不用活捉就简单多了,放心,我一定抓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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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熊妈他们走远,熊猫才松了口气。
它想过跟熊妈一起走,但看这群猎人的追踪能力,就知道不是好惹的。
与其让敌人跟在后面,不如趁夜色解决他们。
嘴里叼着猎枪,它环视四周。
作为曾是人类的熊猫,当然了解热兵器的力量。
但让一只黑熊用爪子开枪,实在太难为熊了。
没有灵活的手指,它连上膛都做不到,更别提开枪。
于是,熊猫得找个地方藏枪,自己用不上,也不能便宜了那些猎人。
几分钟后,熊猫从阴暗处钻出,嘴里已不见猎枪的踪影。
借着夜色和灌木的遮掩,熊猫躲在暗处,默默观察着疯狂搜捕的猎人。
耀眼的手电筒光乱晃,尼克的惨死并没让凯奇改变计划,仍旧是各自为战。
山林里四束光柱闪烁,意味着还有四个猎人。
他们已知尼克的遭遇,换位思考,若熊猫是猎人,这时肯定想除掉那只该死的黑熊。
不知何时,北风呼啸,小雪转为大雪。
选了离自己最近的光柱,熊猫悄悄潜近。
它的目标正是拿枪男。
此刻,拿枪男正持枪在林中寻找熊猫的踪迹。
手电筒绑在肩上,虽刺眼,却能让他双手自由操作猎枪。
虽然之前都说尼克丢枪才被黑熊杀死,但那跑得像豹子的黑熊如刺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