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会议在法律层面更具有严谨性和专业性,还特地聘了两名专业律师!他们将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建议,确保会议决策,符合法律法规,为案情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现在,让众人纠结的事情,就是对曾云和厉清霁,作如何处分?
有人主张立马放人,恢复职复,记大过处分。
而有人执着于撤职处理!
根据《公务员法》第64条的规定,被撤职的公务员,按照规定应降低级别。而仅仅记大过处分,则无须降职,而是留在原岗位查看,十八个月内不能提拔升职。
萧红梅系省纪委第一监督室主任,这个45岁的中年女人,凭借过硬的业务素养和出色的业务能力,在省纪委说话份量很重。
但这次,她对曾云一案,倒呈宽容态度。
她见周炳军已经提了要求,今天一定要讨论出结果,要拿出初步的审查意见,供韩仲亭参考。因此,她扶了扶眼镜,再次反正曾云撤职之事。
她喃喃道:“针对曾云的案情,现在可以说是明析的!曾云也承认,绿谷县县长衣海凡,确实送过他东西,也就是现在他女儿家的红珊瑚雕件!但是,曾云并不清楚,这雕件价值300万元。他自己供述,以为只是一个不值钱的小玩意!所以才会让女儿收下!”
“至于牵涉到他口头鼓励衣海凡,弄死赵永东一事!衣海凡虽然肯定他说过,但是,曾云不承认有这事!现在虽有通话记录,但当时的通话声音无法恢复!因此,这事儿,理论这证据应当不成立!”
“因此,对于他在不知情所收物品价值巨大的情况下,仅仅给予撤职处分,我觉得处罚稍显过重。在处理这样的案件时,我们需要全面、审慎地考虑各种因素,而不仅仅是依据物品的价值大小来做出决定。撤职处分,对于官场干部来说,系严厉惩罚!但在这过程中,我们更应该考虑到当事人的主观意图、行为动机,以及是否有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而且,我们应该在维护纪律的同时,也注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我觉得给曾云记大过处分,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