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心理层面的整容,《暮光之城》!

《阿甘正传》对《肖申克的救赎》那绝对是一场轻轻松松的秒杀。

堪比,荣耀王者去炸鱼。

他之所以敢如此断言,那就是因为他清楚一些细节。

奥斯卡的奖项,是投票产生的。

这个投票的基数很大,即5000名左右的奥斯卡会员来投票。

比的其实就是会员们更加的喜欢谁。

而阿甘与安迪,这两个男主角。

在美国,绝对是更多的人会喜欢阿甘!

让我们来抛去电影,仔细的看看这两个男主角吧。

他们俩其实就是代表着美国社会中的两类人。

阿甘是一个智力低下,干事一根筋的家伙。

而安迪就是一个聪明的银行家,他是社会精英。

周墨森知道这两部电影有许多内涵,但他此刻只想说这两个人。

他们俩是两个极端,正好代表着周墨森想说的。

阿甘就是那个一定会让更多美国人喜欢的家伙。

美国就是这么一个国度。

在一般的学校里,学生会去排挤读书好的学生。

成绩好的学生甚至有专属的名词。

蛋头(egghead)。

可以想象,霸凌有多么的严重。

而在学校里,受欢迎的是那些体格好的。

能跑能跳,篮球橄榄球出色,那才能泡到妞。

也就是……反智!

甚至不是学校,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反智的国家!

有个叫詹姆斯·沃森的科学家。

诺贝尔医学奖得主。

但要知道,这位是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

詹姆斯沃森搞了一个DNA的研究,他是打算通过这个研究,来证明白人是最聪明的。

他算是成功了,他的结论就是。

白人比黑人聪明。

但,平均智商最高的是中国人!

我们先不要着急秀智商上的优越,虽然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确实可以有理有据的对美国人喊一句,你们这帮大傻X。

这理论依据还是你们美国人搞出来的。

但。

人家本来就傻,你们还反智教育!

黄胶鞋,七分裤的职业师见了难免义愤填膺……

WCNM!

但,如此反智的社会里,也有精英。

安迪就是。

安妮海瑟薇也是。

这姑娘现在就读于美国的瓦萨学院。

这所大学可是相当厉害,小常青藤,七姐妹学院之一,历史悠久。

而且,她主修的是文学。

安妮海瑟薇类比我们国内的话,相当于考上了一个600分才能进的大学,学的还是汉语言文学。

可是,美国人不会很喜欢安迪那样的人。

也就不会太喜欢安妮。

因为这个国家太反智了,蠢蛋太多了。

周墨森提出的这两部电影,可以说是一针见血。

那么,他目的何在?

“你是打算把我‘整容’成阿甘?”

安妮听明白了周墨森的话,但又没有听明白。

周医生一笑,“聪明人演傻子,难免露馅,而且,你想一辈子做阿甘吗?”

安妮想都没想,直接就狠狠的摇头。

“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