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苏淮,我的手冰凉

顾同书在商海里沉浮多年,什么场面都见过,但是自打公司上了规模,还真没谁再敢对他骑脸输出。

不对,这都不只是骑脸了,这是捏着他的蛋,再问他服不服。

我能服吗?!

顾同书一边疼得直呲牙,一边软下身段和小苏打感情牌。

“好,好孩子啊……叔叔谢谢你哦……”

天知道他笑着挤出这句话时心里到底有多痛苦,可他硬是忍住了。

“玥玥打小就内向冷漠,很难和人交心,但是自从认识了你之后,她笑得也多了,性子也开朗了,小苏,都是你的功劳啊!”

面对着如此和蔼且真诚的顾同书,苏淮后背的汗毛全竖起来了。

妈耶,此登难搞,心机深沉如斯,委实恐怖!

顾同书的表演仍在继续,甚至越发顺畅:“我对你呢,其实谈不上什么误会,玩笑之词而已。

作为一个父亲,别的都不重要,玥玥的身心健康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你能一直让她开心,那就一直都是我顾同书的座上宾!

所以不必拘束,更不必多想,有什么需要尽管提,我对你的支持没有上限……”

妈耶!

老虎机主动爆金币了,稀奇不稀奇?!

那句话很好理解啊——伱想要什么,和爸爸提!

如果换成一个真正的少年,此时怕是已经被忽悠瘸了,只会当他是一个通情达理的绝顶好登。

但苏淮脑子里第一时间浮现出好几個想法,全是阴谋——

缓兵之计!捧杀战法!示敌以弱!忍辱负重!骄兵必败!

好你个老顾,亡我之心不死啊?

前世里,当苏淮在运营行业里做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亲身旁观了一件事。

他们公会有个女网红小A,参加活动的时候钓上了一个富二代,那个富二代刚刚24岁,不算多有城府,性格挺天真的,但是家里特别有实力,于是小A就和他正经处了对象。

小A是个挺有心眼儿的姑娘,拿韦雪当偶像,于是一直不让富二代在网上给她刷钱,线下相处的时候也从不多拿多要,收到一样礼物,肯定找机会回一件便宜点的,分寸拿捏得极好。

然后半年不到,富二代和小A谈婚论嫁,并且带她回家见了家长。

结果不出意料,老两口根本看不上小A。

小A长的漂亮有情商,当网红也不少赚钱,可是和二代家里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单单一个高中毕业混社会就让二代父母满心不喜。

然而,那对父母非但没有冷着脸棒打鸳鸯,反而夸了小A一顿,态度特别热情。

之后他们的手段就开始牛逼了——

一方面要求儿子立业,劝他“你得有事业、成熟起来才能亲自撑起一个家”、“以后小A要靠你保护,你得接触真正的社会了”,给儿子打满鸡血,塞到了家族企业里从底层干起。

另一方面,准婆婆开始带小A吃喝玩乐享受生活接触上流社会,咔咔给她花钱,好像真是儿媳妇似的。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小A发现自己辛辛苦苦赚一年的钱都不够准婆婆一星期花的,靠自己也很难走进上流社会,事业心就弱下来了。

然后准婆婆又时不时提醒她:抛头露面的工作终归是不合适的,你要准备好相夫教子了。

于是小A的心思就开始转移向家庭,惦记上了所谓的婚后生活。

原本蒸蒸日上的网红事业很快颓靡,个人收入直线下降。

再后来,由于小A一直花着男朋友家里的钱,斗志不坚,心气渐弱,曾经最吸引人的魅力和光环消散了好多。

而富二代反而忙了起来,在一起的时间大幅度减少,又因为工作上的压力常常感到不顺心,再看她就越来越没有女神滤镜。

滤镜一丢,渐渐发现聊天也聊不到一个壶里,本质上是两个层次的人,于是,在临近订婚前,富二代经过深思熟虑,到底和小A分了手。

当时苏淮和同事们都准备去参加订婚宴了,结果忽然间没有了下文,引得大家议论纷纷。

后来另一个女网红幸灾乐祸的和苏淮讲:“那蠢娘们玩脱了,现在大着肚子,哭得像条鼻涕虫似的!”

再后来,事情悄无声息的解决掉了,小A彻底消失在网红届。

可能在某些人眼里,小A也不算亏,孩子生下来了,对方家里也承认,一次性给了她500万现金,并且每年都给赡养费。

但是,当苏淮复盘时,却觉得富二代家里赚麻了。

一来是借小A激励了儿子的上进心,那个天真孩子慢慢变得稳重了,也开始接手家里的事业。

二来是去掉了小A这个不稳定因素,并且手段柔和,没有激起儿子的逆反心。

三来白捡一个孙女,还把小A栓住了,算是给儿子养了一个好控制的外室,省着他在外面犯错乱搞或者上当受骗。

四来是让儿子用最小的代价上了一堂感情课,明白了什么样的女人更适合做妻子,什么样的女孩只能玩玩,后来他听父母的话,娶了门当户对的一个贤妻,据说家庭挺和睦的。

而小A呢?

其实哪怕她不嫁豪门,以她的能力也能在网红这条赛道里赚下不少身家,多了不说,5000万真不难。

有了资本,再慢慢等机会,未必不能自立山头,展翅高飞。

结果,翅膀让人剪了,她再没有当初奋斗的心气,而且带着个娃,想重找良人却心存顾忌,不找又徒耗青春,细算下来简直亏惨了。

什么叫做真正的手腕?

小A养鱼筛选时得意洋洋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一号人物,可是当人家把她当做工具人来用时,她过往的小聪明就全面垮塌了,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而现在,顾同书绝对是想和自己玩这一套。

欲要取之,必先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