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件事儿,护工们彻底认为洛芸是一个无药可救的怪胎。
自然而然对待他的态度也比过去更加糟糕了。
不管不顾,或许用这4个字来形容是恰到好处的。
洛芸也不记得,自己当时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了。
没有人站在他这边。
毕竟…他是坏蛋。
自然,也从来没有一个人替他说过话。
但他从来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
过去的忍让,不过是还对周围的人抱有幻想而已。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希望能和大家打好关系。
能和他们做朋友。
能像他们一样嘻嘻哈哈的在一起打闹。
但是既然这条路怎么也行不通,那他也不可能任由那些人欺负他。
所以他开始反抗了。
经过每一次反抗,换来的都是遍体鳞伤,但他还是在反抗,还是在争斗。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尽管洛芸在那时并没有学到过这两个成语,但他却把这两个成语活用的很好。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坚持和那些人打一场,明明很清楚自己如果不反抗的话,反而不会吃那么多苦,明明很清楚,他只要认输,就会少挨几下打。
但他还是要挥舞他的拳头。
尽管他的拳头弱的可怜,即使是全力一击,也一点都不痛。
或许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把自尊看的很是重要了吧。
这样的生活大概持续了一年还是两年。
然后有一天便突然结束了。
原因很简单。
孩子王走了。
当然不是去世,也不是生病了。
他被领养了。
很正常。
毕竟他很受欢迎。
一个长得白白胖胖,看上去有些可爱,既调皮又不失礼貌,还算是懂事的性格自然是十分讨喜的。
所以当一对无子的老夫妻来到这个孤儿院,看到他的时候,便一下子心动了,稍微商量了一下,得到了孩子王的同意过后,便迅速办理好了手续。
勇者离开了他的故国,去往了新的天地。
看似好像是魔王取得了胜利。
但人人都知道,如果继续下去,魔王依然无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