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侯请杀之,王曰:“不可。
晋文公请求杀死卫成公,周襄王说:“这不可以。
夫政自上下者也,
政事的施行应从上而下,
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
在上者制定政令,臣下能够乐于遵行而不违背礼义,
故上下无怨。
所以君臣都无怨言。
今叔父作政而不行[3],
如今叔父主持诸侯事务却使政令不利于施行,
[3]叔父:指晋文公。
无乃不可乎?夫君臣无狱,
那怎么可以呢?君臣之间应该没有狱讼官司,
今元咺虽直[4],
[4]元咺(xuān):人名。是卫国的大臣。
现在元咺虽然道理充足,
不可听也。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
但不能听取。倘若君臣都对簿公堂,那父子之间也将产生诉讼,这就没有尊卑上下了。
而叔父听之,一逆矣。又为臣杀其君,
可是叔父却听取元咺的申辩,这已经违背礼义了。另外,为了臣下而杀了他的国君,
其安庸刑[5]?
这怎能使用刑法?
[5]庸(yōng):用,使用。
布刑而不庸,再逆矣。
一合诸侯而有再逆政,余惧其无后。
颁布刑法而不能使用,这又再次违背了礼义。刚刚与诸侯会盟却有两处违背礼义,恐怕我今后难以号令诸侯了。
不然,余何私于卫侯?晋人乃归卫侯。”
否则,我又何必私下对卫侯特别照顾呢?”晋人于是放回了卫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