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语17 阳人不服晋侯,周语18 襄王拒杀卫成公

晋侯请杀之,王曰:“不可。

晋文公请求杀死卫成公,周襄王说:“这不可以。

夫政自上下者也,

政事的施行应从上而下,

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

在上者制定政令,臣下能够乐于遵行而不违背礼义,

故上下无怨。

所以君臣都无怨言。

今叔父作政而不行[3],

如今叔父主持诸侯事务却使政令不利于施行,

[3]叔父:指晋文公。

无乃不可乎?夫君臣无狱,

那怎么可以呢?君臣之间应该没有狱讼官司,

今元咺虽直[4],

[4]元咺(xuān):人名。是卫国的大臣。

现在元咺虽然道理充足,

不可听也。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

但不能听取。倘若君臣都对簿公堂,那父子之间也将产生诉讼,这就没有尊卑上下了。

而叔父听之,一逆矣。又为臣杀其君,

可是叔父却听取元咺的申辩,这已经违背礼义了。另外,为了臣下而杀了他的国君,

其安庸刑[5]?

这怎能使用刑法?

[5]庸(yōng):用,使用。

布刑而不庸,再逆矣。

一合诸侯而有再逆政,余惧其无后。

颁布刑法而不能使用,这又再次违背了礼义。刚刚与诸侯会盟却有两处违背礼义,恐怕我今后难以号令诸侯了。

不然,余何私于卫侯?晋人乃归卫侯。”

否则,我又何必私下对卫侯特别照顾呢?”晋人于是放回了卫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