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达引萧麦来到庭院中间,那里放着一台石磨,萧麦一见,忽然生出一种想要上去拉两圈的冲动。
“想什么呢,我不拉磨好多年了。”
姜达则指着石磨架子底下,说道:“这里有字,似乎是受害人生前留下的。”
萧麦以音波探去,的确见到了字迹:“写的什么?”
“是一个‘白’字。”
“是凶手留下的吗?”
“看字迹,不太像,应该是死者临终前,为我们留下的线索。死者一定认得这个凶手。”
“白?”萧麦心念一动,掏出账簿,翻到留有字迹的最后一页,“帮忙看看,这上面有没有线索?”
姜达一眼注意到最后一条记录:“颍南人士,白枫?萧兄,凶手会是这个白枫吗?”
“极有可能,死者认为案犯名叫白枫,就留下了这个白字。但也不排除,白枫仅仅是一个住客,这个“白”字。所以,还要去他住过的地方,再验证一下。”
“账簿上写,他住在天字一号房。”
乾康楼总共只有四间客房,虽然简陋,但名字起得都很排场:天字一号、天字二号、天字三号和地字一号。
二人行至天字一号房门前,姜达先用麻布,擦干净脚上的血迹,然后小心翼翼地抽出了剑。
萧麦奇怪:“拔剑作甚?”
“教头在课上说,进入案发现场时,一定要防备,凶手就藏在现场的状况。”
“捕门传授的东西,还蛮多的。”
“嗯,我先进去看看。”姜达小心翼翼地迈入房间,由于这里是单人间,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洗漱台,几乎没有别的陈设,于是放下心来,“凶手不在这里。”
“有没有凶手不小心留下的物证?”
姜达反复检查后说道:“没有,这里面干干净净的。”
这时,萧麦也擦干净了血迹,走进房间,仔细嗅闻,果然发现了一股只有他才能闻到的玫瑰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