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平日里栾修武用石头丢死的不同,这些野兔黄褐色的皮毛上沾着血迹,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场面有点儿狰狞。
有些,腿脚不正常的弯曲着,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打断了,毛发粘成一团。
“师父,咋回事儿?”
王承舟咽了口唾沫,不知道是吓的还是馋的,“怎么弄回来这么多死兔子?”
“哼!”
栾修武背着手,回过身来,“碰上几个傻东西。”
随之,看到了他手里提着的白酒,喉头禁不住耸动一下,咳嗽一声,继续道:
“昨天晚上,我听到山外面有点儿响动,就赶去察看。”
“果然,是有人拿着土铳打猎。”
“全部放倒之后,那几个憨了吧唧的东西才交代,说是实在熬渴得不行了,才想着打几只野兔子解馋,不是想到山里偷猎,求我放了他们。”
王承舟瞪大了眼睛,真的有点儿吓到了。
老栾头说得轻描淡写,可过程应该十分凶险。
毕竟,别人手里可是拿着火器的。
那玩意儿,可不管你修的是哪家的拳,功力有多高深。
三步以外,枪快,三步以内,枪又准又快!
栾修武似乎看出了他的担忧,嗤笑一声,“老夫又不是傻子,直愣愣的冲上去给人当靶子。”
“土铳那玩意儿装药慢的要死,那个间隙,足够我拧断所有人的脖子了。”
“以己之短,攻彼所长,蠢材也!”
王承舟挠了挠头,憨笑了一声。
相较之下,栾红缨则淡定许多。
用红缨枪拨弄了一下地上的死兔子,眉眼儿弯了起来。
又能开荤了。
爷孙俩身负绝技,平日里根本不缺肉吃,所以,栾红缨才能在这种年月,长成出类拔萃的身材。
但是,谁又能拒绝改善生活呢?
只是,可怜那几个馋嘴的家伙了。
“哼,一群傻货!”
栾修武忍不住又吐槽了一句,一脸无奈,“想开荤,大可以去河套里打,到伏牛山里,找死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