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领导说:“这次监区领导没说。”
徐昌中又说:“队班的命令和工作安排也要执行。”
监区领导说:“尽管你去干的队班安排的工作,不是工作无关的事或私事,但你脱岗属实。你给队班说只有你一个人,不能去,去了就脱岗。你没有说这些话。”
徐昌中说:“你这就是有罪推定,横竖都有罪。另外,请问离岗学习适合的是哪些违法乱纪行为?不可能就凭想象离岗学习,或者说请拿出处分条例。”
监区领导说:“车间肯定要有人,这是基本原则,不论做其他的任何事,都有轻重缓急。”
徐昌中又说:“那车间民警上厕所,监区派人来没有?如果没派人,那么是不是违反基本原则?”
谭卫兵还是没说话,他看了看侯政委。
侯政委不得不说话:“小徐的事,当时监区报上来,处分是扣分,监狱研究时认为脱岗事大,仅扣分不能达到惩戒的目的,所以就决定其在政治处再学习学习规章制度。”
谭卫兵说:“对一个民警的处理是单位内部的事,但又反映到我这儿来了,我总得有个态度,否则这个干部做出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以后追究责任起来就说是他自己做的,与我这个曾经受理他反映而又不管不顾的人无关,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如果可以这样说,犯人打人,又与当班民警有什么关?现在的焦点是队班叫车间的人去接拉桶装水的,这个事以前肯定有的,车间短时间没人也是存在的,比如民警上厕所的时候。那么监区是否知道?监狱是否知道?若不知道那监区监狱又在干什么?若知道放任漏洞一直存在又算什么?这个涉及到打人的罪犯,平时改造怎么样?包教民警是否掌握?狱侦民警收集到相关情况没有?我说三点意见:一是我反对有事发生就甩锅给直接民警,尽职免责;二是我反对有事不具体研究而随意扩大处理范围,处理人不是看别人脸色,为了迎合什么而处理;三是本案徐昌中在现场,刘犯打人还是会发生,这种情况徐昌中就是监管不力而受处分,既然车间每天都在发生两个队只有一个民警在车间的情况,那么他是在队班安排下去接桶装水就不算脱岗,因为整个车间还有一个民警。处理民警还是要于情于理于法综合评估,办公事与办私事还是有区别的,而间隙性精神病罪犯也不适合车间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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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政委说:“谭主任的指示简单明了,我们会重新研究徐昌中同志的处理。”
谭卫兵对徐昌中说:“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所以谨言慎行,特别是我们属于刑罚执行机关,更是要讲法律法规。不能脱岗是我们最大的底线,每个基层民警要切记,我们要在岗在位在状态,请大家共勉。”
结束了五监区的座谈后,到其他监区也是一帆风顺,同志们精神状态好,工作也尽职尽责,所以利用一下午就走访完每个监区,也没有民警直接反映情况的现象发生。
晚饭后,没有休息。谭卫兵也投入到各种申报材料、审批材料的检查当中。最后在晚上十点钟才基本检查完,谭卫兵要求郑重把所有线索和问题梳理一下,进行归纳汇总,然后明天早餐后大家在具体研究如何处理。
郑重作为基层业务骨干民警,对“减假暂”的条件与程序非常熟悉,在翻阅相关资料中,他反映某些材料上签字是一个人笔迹,这样久了就不知道是会议研究还是个人决定的?
陈处长在收集信息中也发现了一些线索,但都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暂时也没有发现明显的违法线索。
第二天早上,余监狱长和侯政委陪同检查组吃早饭时说:“五监区民警徐昌中的处理按监区上报的扣分处理。”
谭卫兵说:“绝大多数人工作,都是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们如果不能增加民警的收入,尽量少扣民警的钱,基层民警不容易呀。”
余监狱长说:“是的是的。”
在上午座谈会中,陈军处长把梳理出的问题一一与长寿监狱进行交流,也指出收集到的哪些信息需要监狱去处理,哪些软件资料存在哪些不足,比如一个人代所有人签字的问题。
座谈会结束后,谭卫兵一行人就去大路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