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隶本身工商业便较北直隶要来的发达,现在新法推行之下,百姓们手中有了余钱,肯消费之后,那些南直隶及前往南直隶作买卖的商人,发现,虽然税高了,但百姓们的消费也抬高了他们的盈利。
他们不知道,这其实就是朝廷以工代差,拉动地方内循环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地将收取上来的税赋花出去,让那些流民及赋闲之人,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
有了钱,商品便能更好的销售出去,钱永远在流动,劳工付出时间力气,获得银钱,买米买粮买布,得以养活自己及家人。
商贾售出商品,得到钱财,交了应出的那一份税额,得到不菲的利润,可以周转,进取下一批货。
税务所得到商税,上交户部,使得朝廷税赋越发健全之余,边军劳工得到应得的军饷及工费,这便是三得利,甚至牵扯起来,是多方得利的好事。
商贾们虽然赚得没以前那般的暴利,但多少还是能赚的,只不过多寡而已,商人奸诈,没利益的事,他们到死都不去做。
常言道:杀头买卖有人做,蚀本生意无人做!
常年游走在两京的商贾们,是最先认命的,既然躲不过去,那还不如大大方方的直接去承受。
加上海瑞在南京城杀的那些个人,那就一个狠,商贾士绅们只恐来的这个新巡抚千万不要是第二个海瑞才好。
他们现在实在是怕了,可不要在山东这地界上大肆杀戮才好,多收点就收吧,爷们做生意出门在外,讲究的以和为贵,可不是来个明军试刀的。
士绅们如何的跳,可不关他们商贾什么事,到时你们死了,我们活着,可比什么狗屁的提头减税要好一万倍不是。
隆庆帝三年五月,帝命衍圣公尚贤赴京陪祀,原礼部右侍郎张居正调任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任巡抚,山东开始全力施行一条鞭法这一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