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者,假朝廷之爵禄,宠以名号,世代接继,乃自立为统摄,故奔走唯命!”
“朝廷若调遣繁多,则急而生变,彼等土司持功怙过,借朝廷之名爵,行朝廷之职权,收取税赋自肥其身,十成税赋,三七作分,自入七成,而上缴三成入地方府衙!”
“少民不觉,乃以为税赋之重,皆朝廷之苛政,怀怨恨之心,实则朝廷不过收取轻税,无桀纣之罪,却受周民之恨,乃土司之狡诈也!”
张居正说到这,在场的这些个内阁‘人精’,便已经听出了张居正所要表达的意思了。
蒙元作为草民部族入住中原,其最初施行的管理制度,便是分层逐级治理,分化瓦解,如今的美利坚施行的族裔分化制度,那都是人蒙元人玩剩下的。
作为草原部族,面对人数比他们多数十倍的汉人及西南边少民,蒙元政权第一个忌惮的就是这些南北汉人团结起来,对抗蒙元朝廷。
故而蒙元朝廷就要分化,将原先的汉人分为北汉和南汉,行政等级不同,便待遇不同,不患寡而患不均,首先就要将汉人给彻底的分化瓦解掉。
产生阶级对抗,就是将职业区分化,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各有管辖,形成各个阶级互相对抗。
而西南之少民,因着蒙元朝廷自身行政官吏不足,若让汉人官吏前往治理,则蒙元朝廷反而怕其做大,故而学习汉朝设立都护府之策,设立土司制,让西南少民‘自治’。
这算是蒙元朝廷的一种怠政妥协,同时也有制约汉人之意,蒙元朝廷的土司制极大的笼络了西南边陲的这些少民,于是从蒙元起,土官治土民便成为蒙元‘治理’西南的一大妙计。
蒙元朝廷承认西南少民首领世袭其位,虽蒙元朝廷会给予其官职,进行间接的统治,但蒙元后期基本敕诏基本形同虚设,地方土司开始做大。
在蒙元朝廷的这套土司制度下,地方土司犹如一个个诸侯一般,盘踞在西南各地,这些土司治下的土地和人民,全都归土司世袭所有。
土司拥有自主收税权,募兵权,律法权,对治下少民予取予求,掌握一切生杀大权,简直就是‘土皇帝’一般,而他们只需上缴微薄的一点赋税给朝廷,便能糊弄过去。
在其治下收取重税,把锅全甩在朝廷身上,自己落了个‘好名声’,让底下的少民们怨恨狗朝廷,土司自己再提出一些‘谋逆’之言,坚决同族人一起抵抗朝廷的‘盘剥’。
但其实全族最坏的,就是土司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