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的时候,李治发布了一条诏令。
诏令上说:“从今年开始,僧尼不允许接受父母或者尊长对他们的礼拜,相关部门应该明确地制定法律法规来禁止这种行为。”
之所以有这样的一条法令出现,源自李治在上个月去洛阳巡幸之时,在一处思源见到的一幕。
当时有数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正对一个二十郎当的的年轻僧人行跪拜之礼。
李治当时就有所不喜,对身边的宫人说:“朕为天子,亦不受臣子与百姓之跪拜大礼。现这小小僧侣却让许多老者跪拜,难道他比朕还要尊贵吗?”
李治说完,便让人去将这几人带来问话。并问及几位老者跪拜之缘由。
老者说:“他们跪拜僧侣,是希望获得佛祖的保佑,能让自己今后的生活过得好些。”
那小僧也道:“见僧跪拜是佛家礼数,否则便是心不诚。即便是父母见到自己,也应该行跪拜之礼。”
李治当时就有所不喜,细问之下又得知那些老者,竟然还是这小小僧侣的叔伯长辈。
后又见到那小僧出家的寺庙,竟然比自己的皇宫还要富丽堂皇,心中便有了改革之意。
在当时,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其僧尼在社会中享有一定的特殊地位。 流放后,我给罪臣送物资暴富了
他们通常会受到信徒的尊敬和崇拜,包括礼拜等礼节。
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和服从是基本的伦理要求。
通过禁止僧尼接受父母和尊长的礼拜,法令试图强调宗教活动不应干扰到传统的家庭和社会伦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