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于对佛教势力过度膨胀可能对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担忧,也可能是为了强化世俗权力对于宗教活动的控制和管理。
此外,这条法令也体现了当时政府对于法制建设的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制定法律法规来执行这一禁令,显示了法治精神的萌芽。
这表明,即便是在宗教领域,也要顺应国家的习俗,并依法行事,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而李治的这一条诏令真正得目的是在敲打兴起的佛教,明确君权至上的社会结构,防止有人假借佛的名义造反。
其后,原本的吏部侍郎刘祥道,被任命为黄门侍郎,并且继续负责选拔官员的工作。
他认为目前的选拔制度太过宽松,每年有超过一千四百人成为官员,而且各种各样的人都可以通过选拔进入官场,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筛选。
目前,国内和国外的文官和武官,从一品到九品,总共有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大约三十年后,现有的官员才会全部更换一遍。
如果每年只选拔五百人成为官员,就足够补充所需的官员数量了。他希望能对这个制度进行改革。
正好杜正伦也提出同样的观点,认为成为官员的人数过多。
皇帝命令杜正伦和刘祥道一起,在朝会之上详细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大臣们因为害怕改变现状,反对者众多,所以李治最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刘祥道作为吏部侍郎,负责选拔官员,他意识到当时的选拔制度存在问题,即选拔的人数过多,而且选拔过程不够严格,导致官员质量参差不齐。
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减少每年成为官员的人数,并进行更为严格的选拔。这样可以保证官员队伍的质量,并且减少不必要的官员数量,提高政府的效率。
然而,尽管他和杜正伦都提出了改革的建议,但是由于大臣们不愿意改变现状,改革最终没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