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招工

待二人坐定后,孟昭便开始切入正题,“婶子说看见告示上写的招工,那您是认字的,对么?”

听闻此言,那女子立马把头低下,缓缓摇了摇头,“我就是之前伺候过一个秀才老爷,只零星认得几个字,看见门口写的招工,我就进来了。”

孟昭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不过她本身就没抱太大希望,于是便也没纠结,又询问了几个其他的问题。

来报名的女子叫林秋娘,家就住在县里,她丈夫原本在外头跑船,凭着一丝好运气加辛劳肯干,攒下了些许家业,可一年前有次跑船出了意外,一条胳膊直接没了,在那之后,林秋娘在家里照顾了丈夫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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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如此,她在秀才老爷家的差事也没了,大儿子看家里日子越来越难,便也不顾危险学着他爹出去跑船,一出去就是一两个月,她看丈夫这会儿也能自己顾着自己了,便想出来找个活计,贴补家用。

可现实是残酷的,她跑了好些铺子大部分都是只收男人,不收女人,即便有些铺子愿意收女人,也只收那些二十岁左右手脚麻利的小娘子。

她虽自认不比年轻人差,但她这会也三十五了,好多地方都不愿意要,刚才听见孟昭问她识不识字,她便以为这回又不成了,心中正失望着。

谁知道问了几个问题后,孟昭便让她明日过来试工,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在孟昭的考量中,识字固然算是一个加分项,但主要还是看人,林秋娘家就住在附近,走路不到一刻钟就能上工,十分方便。

且孟昭看她虽说有些紧张,但回答问题的时候声音大小适中,语速得当,口齿清晰,音色也比较柔和不显尖锐,听着让人比较有亲切感,对于服务行业来说,算是很大的优势。

孟昭不经意间扫过林秋娘身上穿着的棉衣,上面有两个补丁,颜色用的是相近色,要不是离得近,孟昭都差点没看出来,针脚也十分密实平整,想来是个在乎形象且手脚细致的。

于是便让她明天过来试试,林秋娘听了这话十分高兴,连声保证说一定会好好干。